为了让不关注体育的人理解:在中国,运动员的商业收入、奖金和代言通常要上交给体育主管部门一大半。以刘翔活跃的年代为例,这个比例大约是五成,也就是说他名义上的收益被分走,合计损失了数亿甚至更多。
事情的来龙去脉很可能是这样的:当年领导给了他一个荣誉性质的编制,挂名在体制内不需要日常上班。这类“名不坐班”的安排在各行各业并不罕见。但随着政策变化,体育局现在已经无法继续提供这种待遇。换个角度想象一下——你把五个多亿交给公司,公司当时承诺给你一个不需要工作的位置;十年后公司不再认这个承诺,要么让你转岗做事,要么按n+1赔偿离职,而且交出去的钱也不退。这种情况谁能不生气?
有人提出可以通过买断安置解决,但现实是,一线退役运动员的安置费并不高。比如今年退役的羽毛球世界冠军何冰娇,其安置费只有73万,这与前述数亿的差距几乎是天壤之别。因此,单靠体制内的安置很难弥补过去商业收入被分走的损失。 球友会
再说回商业收入本身:仅仅是那些被分成的代言和商务合作,足以让他在体制内多年甚至世代无忧。更重要的是,刘翔代表的是一个时代——这么多年中国田径还没有出现第二个达到他成就的选手。若在任何领域做到第一,通常也意味着可以实现财务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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